河南二维条形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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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二维条形码管理办法

作者: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23 08:35:48

商品条码申请标签:条码是自动数据采集的有效基础。在实际过程中,对产品、工艺、生产活动及人员进行适时管理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我们正处于一场新的工业革命!

随着自动化应用系统的复杂化和多样化,工程设计变得更加重要,并且必须考虑在较恶劣环境下条码符号的使用寿命。工业环境中的条码可能暴露在摩擦、化学烟雾、恶劣的温度环境及强紫外线环境、溶剂及有腐蚀性的清洁溶剂中。

如果条码因微粒磨损而破裂,划痕;因清洗剂或受热而扭曲变形,受到化学腐蚀;因低温而破裂;因胶的粘性不好而脱落;或是在强光下褪色,造成扫描失败,那么数据采集的第一个环节就被中断。和您的条码供应商合作设计条码标签,会确保您的自动化工程平安按时地完成。

其设计思想应包括:布局和设计;条码符号的选择;印制质量标准;标签的材料结构;胶质;环境;标签的分发和应用;条码的使用寿命;订单数量、峰值需求及分布时间;今后的计划;多个工程的协调;性能和价格因素等等。

条形码的使用标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条形码码制的选择,即某一行业采用何种码制;二是条形码符号的印刷位置与表示方法。条形码标准的制定一般与某一行业的具体习惯和特点有关。

1.商品条码申请码制的选择

条形码码制的选择、条形码符号所代表的数据结构与所能编码的数据有关。所选择的条形码的数据类型应该包括行业所需的全部数据信息。

2.印刷位置

印行业的习惯不同和物品形状的不同,条形码符号的印刷位置选择也不同。在工业生产领域,一般印在物品所在面的右下角;在商品流通领域,则印在物品所在面的左下角。

条形码印刷位置的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选择所在物品的正面,其次选择所在物品的背面,再次选择所在物品的侧面。如上所述各面均不能使用的情况下,采用悬挂标签挂在物品上。

凡是有提手的物品,印在提手侧面的左下角。不可选择在有弯曲、隔断、转角的位置上印刷。

3.条形码的表现方式

条形码符号可以有三种表现方式:

将条形码符号直接印刷在商品的表面或包装容器上。

将条形码符号制成标签粘贴或悬挂在商品上。

将条形码符号直接印在商品的外包装或运输包装上。

一、商品条形码使用流程:

1、向编码中心及各地分支机构申请厂商代码2、编码中心核发号码给申请者3、厂商自行设定商品代号4、交付印刷5、包装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

(1)申请厂商代号:需采用商品条形码之厂商向编码中心申请厂商代号;

(2)核发厂商代号:编码中心将申请者之申请表单及文件审核后,发给登记证书及厂商代号,并附赠印制商品条码申请之相关技术资料;

(3)设定商品代号;:申请厂商可依商品代号设定原则自由设定商品代号,再求得检核码,就完成了商品条码之编号工作,检验码亦可委由条码正片制作者计算;

(4)印刷:厂商依印制商品条码之有关规定,与印刷厂商取得妥善沟通后,将条码符号印制于包装材料上;

(5)出货:分发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给相关业者:商品条码的应用与交易体系中的零售商、批发商均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制造商应将含有条码编号之商品基本资料一览表分发有关业者备查。

二、厂商商品条形码代码的申请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人应当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并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需向编码中心申请厂商代码的厂商,大略可分为以下几种型态:

1、商品之销售者(商标拥有者)又可分为下列二种类型:(1)制造商与销售商为同A公司,则需要由本身提出条码申请。制造商销售商申请者A--------A---------A(2)制造商有B、C、D三家采OEM方式生产,而发售商E为行销公司时,应由发售商E来申请。制造商BC------E..............ED

2、零售商有自有(PRIVATE)与原始(ORIGINAL)商品,则由零售商本身提出申请。

3、在各地设立经营权独立的分厂,但均属制造同一商品,商品条码乃由总公司提出申请,由各分厂共同使用。

4、进口代理商进口欧美等国家之商品,若商品原已印有EAN或UPC之条码,则不必另外申请新码,使用原有条码即可。若商品上未印有条码,则由进口商向编码中心申请,使用于进口商品。

5、若将不同来源之单品加以组合销售,则需由组合商品之批发商或零售商申请所属号码,赋予组合商品新的号码。

三、厂商代码的申请手续:

1、须申请厂商代码者(批发商、制造商、发售商),应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商品条形码代码,填妥申请书表并缴纳相关文件及费用,办妥申请手续后,经编码中心审核即寄发号码证书及有关资料。

2、申请厂商需缴之相关文件包含(1)公司申请书一份(2)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1.颜色设计

商品条码申请识读器是通过条码符号中条、空对光反射率的对比来实现识读的。不同颜色对光的反射率不同。一般来说,浅色的反射率较高,可作为空色即条码符号的底色。如白色、黄色、橙色等;深色的反射率较低,可作为条色,如黑色、深蓝色、深绿色、深棕色等。

商品条码的识读是通过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条色应采用深色,空色应采用浅色。白色做空,黑色做条是较理想的颜色搭配。通常条码符号的条空颜色可参考表7.1进行搭配,且应符合GB12904商品条码标准文本中规定的符号光学特性要求。

2.尺寸设计

尺寸设计就是确定条码的放大系数M,放大系数指的是条码设计尺寸与条码标准版尺寸的比值。在不同放大系数的条码,它们的尺寸误差要求也不同。放大系数越小,尺寸误差要求越严。

为了保证正确识读,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一般在0.80~2.00的范围内选择。条码符号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放大或缩小。由于条高的截短会影响条码符号的正确识读,因此不应随意截短条高。

3.位置设计

(1)执行标准商品条码符号位置可参照国家标准GB/T14257—2002。其中确立了商品条码符号位置的选择原则,还给出了商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适用于商品条码符号位置的设计。

(2)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则

①基本原则

条码符号位置的选择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原则。

②首选原则

商品包装正面是指商品包装上主要明示商标和商品名称的一个外表面。与商品包装正面相背的商品包装的一个外表面定义为商品包装背面。首选的条码符号位置宜在商品包装背面的右侧下半区域内。

(3)其他的选择商品包装背面不适宜放置条码符号时,可选择商品包装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侧下半区域放置条码符号。但是对于体积大的或笨重的商品,条码符号不应放置在商品包装的底面。(4)边缘原则条码符号与商品包装邻近边缘的间距不应小于8mm或大于1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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